1.由院長或副院長率領,有醫教部、護理部、設備科、藥劑科、院務部、總務科、保衛科、基建科、膳食科、財務科等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
2.主要是檢查病房的行政管理、醫療秩序、安全保衛和防火防盜、清潔衛生和環境衛生、病人飲食、后勤保障服務、醫療費用、物資管理和供應、病人對醫院的醫德醫風的意見和建議、病人滿意度等。
3.各相關科室科主任和護士長都應參加,查房結束后,分別由醫務科或院務部負責整理記錄,必要時在院長辦公會議或院周會上通報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