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負責審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等方案、預案,嚴格登記報告和疫情核對等應急救治工作。
2.指定相關科室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嚴格落實首診負責制和疫情報告制度,配備專門人員和必要的設備,負責突發公共事件和疫情監測網絡信息報告工作。
3.督促檢查相關科室按照規定時限,以最快通訊方式向發病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并同時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4.對醫生和實習生進行有關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工作的培訓。
5.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開展流行病學凋查和標本采樣。
6.突發自然災害、食物中毒、煤氣中毒、爆炸事件、交通事故、刑事事件或在同時間同事件來院就診患者在3人以上,于6小時內立即上報上級衛生部門和市委、市政府等相關部門。
7.—旦突發公共事件,立即啟動應急方案,召開專門會議,研究治療、預防搶救應急對策,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8.制定預警方案、建立應急措施和傳染病相關流程,定期檢查應急預案和流程的執行情況。